酒精駕入刑以來,對酒精駕取證要求更高了,吹氣檢測不足以作為酒精駕量刑的證據,必須進行抽血取證,
血液酒精色譜儀查血液酒精含量。
1、酒精駕證據的采集。抽取血樣需由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進行;血樣用密封瓶包裝,瓶身注明當事人姓名;血樣應抽取3毫升以上,不足3毫升的,應抽取兩瓶。
2、血液酒精含量測定。血液酒精色譜儀定量分析:測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是飲酒精駕車;測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是醉酒精駕車。
3、判處酒精后駕駛:
①酒精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精駕被處罰,再次酒精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②酒精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判處醉酒精駕駛:
①醉酒精駕駛,由*機關約束酒精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②醉酒精駕駛營運車輛,由*機關約束酒精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③酒精后或醉酒精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血液酒精色譜儀*介紹氣相色譜法知識:
1、原理:由于不同分子被氣流(載氣,流動相)帶動通過色譜柱的速率不同,使得它們從柱的末端流出時,它們被檢測器檢測到,產生相應的信號,并被轉化為電信號輸出的時間(保留時間)不同。
2、定性分析:保留時間對比。待測液中物質的保留時間與待測液溶劑的保留時間的比值和標準液乙醇的保留時間與標準液溶劑的保留時間的比值對比。
3、定量分析:用定性分析知道保留時間及該時間的峰面積,和已知標準液對比,計算得到乙醇含量。